Wednesday 22 July 2009

直马华设消费人事务局,为消费者提供5投诉管道

(2009年5月11日)马华直辖区州联委会正式成立马华直辖区消费人事务局,为消费者提供5个投诉管道的服务,包括仲裁庭、房屋仲裁庭、金融仲裁庭、国内贸易及消费部的电子投诉网以及国家银行连线投诉部。

马华直辖区州联委会主席丹斯里郑福成表示,投诉和服务,都是考验耐心和恒心的工作。很多时候或许面对投诉者无理取闹、也许会打击他们提供免费服务的士气,所以要消除投诉者的疑虑,提升服务的质量。

他希望消费人事务局用认真的服务态度,主动改善出现的任何一个细小的问题,以及用诚恳的态度对待每个投诉者,才能让选民对马华改观。
  • 协助投诉者写投诉信、协助消费者妥当整理证据,以提高投诉者的胜算;
  • 指导消费者向仲裁庭、独立委员会或相关部门投报;
  • 若情况允许,会协助消费者报案,同时也会跟进案情发展,给予消费者相称的咨询;
  • 在案件水落石出后,消费人事务局委员会定期举行汇报会,评估及整理所处理的投诉个案;
  • 在每月的第二个周六2pm-5pm,接受消费者的投诉或索赔事物。

2 comments:

  1. Did the tribunal set an services lever agreement(SLA). Any complain will take how many days to response back to the consumer? If is only quires, question or advice not complain? can we still use this 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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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抗议消费人仲裁庭庭住对于神圣教育领域的亵渎性裁决

    消费人仲裁庭庭主于9/11/09日针对案件TTPM-WP-(P)-2003-09所做出的裁决,本学院必须针对一个没有出席上课的学生,赔款五千零吉!

    此判决已经对马来西亚神圣的教育领域做出严重的亵渎性举止,消费人仲裁庭已经在为出席率不好的的学生去索赔,这样的例子,已经严重的打击了国家教育领域工作者的士气,刮了神圣学府的耳光!

    身为马来西亚的一个维护正义的裁判机构,消费人仲裁庭应该要鼓励学生,遵守学校的规则,做一个听话的好学生,而不是去协助纪律有问题的学生来挑战教育界,这已经助长了严重的歪风,这也让原本两位好学生有样学样的去做出控诉学校的举动,她们背叛学校的行为绝对影响她们未来在美容领域工作的前途,没有一家美容中心会录取背叛学校的学生,她们未来光明的前程就因为庭主的错误判决而被耽误!

    本学院一直以来对于听话的好学生,慷慨栽培,甚至已经为她们做出所付出的学费十倍以上的贡献,这些为数超过50人的学生皆可全部上庭做证!

    本学院看不出,也不明白为何要对于一个不守规则的学生奖以现金,伟大的先知也没有指示学校必须给不听话的学生发出任何奖励金!

    本学院向消费人仲裁庭庭主做出最严正的声明,本学院是敬爱上苍,遵守国家法律的一家教育机构,本学院没有理由作出亵渎上苍,亵渎国家法律,涂毒教育领域的向违反纪律的学生奖以现金的行为!

    还有,本学院也对于消费人仲裁庭,插手教育机构的校内纪律问题,深表莫大的遗憾!这已经完全侵犯与剥夺教育机构对于学生纪律处分的权利!

    本学院衷心的期待,消费人仲裁庭庭主,立刻还本学院一个公道,还马来西亚教育领域一个公道,要知道,教育是崇高与伟大的,教育机构是不能向违反纪律的学生低头,我们绝对会为我们身为教育机构的权利,抗争到底!

    from: 大马美容达人-西流~瞳{Chery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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